2010年10月25日 星期一

律儀、非律儀、非律儀非非律儀

()學常見詞彙
       律儀:律是戒律,儀是儀則,為佛所制定的戒律可以使人防非止惡,乃是吾人立身處世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的儀則。(學常見詞彙P229)

() <Bulkwang Fo-Kuang> 中的 解释:
        三種無表色之一。又作處中。
律儀,梵語 savara 之意譯,又作等護、防護、禁戒。即遮止惡戒,具有防止身、口、意三惡,保護六根之作用。反之,則為不律儀
非律儀非不律儀,指既非律儀之極善,亦非不律儀之極惡,而係隨緣應時而生起之善惡;即處中之善與處中之惡,此善、惡之勢用微劣,故稱處中之善惡;亦即非戒律之善與惡,其體不生善或不善。
俱舍論卷十四(大二九‧七二中):「此中無表略說有三:一者律儀,二不律儀,三者非二,謂非律儀非不律儀。」又
大乘阿毘達磨雜集論卷八(大三一‧七三○下):「所有善、不善業,若布施、愛語等業,若毆擊等業,律儀、不律儀所不攝,故名非律儀非不律儀。」〔瑜伽師地論卷五十三、法苑義林章卷三末〕

()師父在廣論中的解釋

【 三士之名,《攝決擇》曰:「復有三士,謂有成就正受非律儀非非律儀所攝淨戒律儀,亦有成就正受聲聞相應淨戒律儀,亦有成就正受菩薩淨戒律儀。其中初者為下,第二為中,第三為勝。」與此義同,復說多種上中下士建立道理。如《道炬》所說,世親阿闍黎於《俱舍釋》中,亦說三士之相。】LR  P. 67 L4

關於三士的名稱,《瑜伽師地論.攝決擇分》有另外一種分類方法,就是把世尊所說的教法依照律儀的次第分成三種。
第一種是「成就正受非律儀非非律儀所攝淨戒律儀」,律儀就是戒。這個戒很有意思叫「非律儀非非律儀」,簡單地說就是在家戒。
佛制的戒不是徒具形式而已,佛法真正的中心是透過戒、定、慧三學的修持,淨除我們的煩惱。徹底拔除煩惱根本的是慧,慧需要定相應,定的前行必須要有戒。對境的時候,由於對佛法正確的了解,就可以觀察得到身心上起了煩惱,靠著戒的力量把它淨除。所以戒真正的用意完全是為了斷除苦的根本--不善之業,而業是因煩惱而造的,所以淨化煩惱才是戒的真正中心。而在家居士的中心不在這裡,所以在家戒不能算是律儀,但又不能說它不是,因此就稱它為「非律儀非非律儀」。在家戒所含攝的淨戒律儀就相當於前面所說的下士部分,這是就下士所追求的內涵來講,為了要達到這個標準所應有的行持。  
第二種是「成就正受聲聞相應淨戒律儀」,聲聞為了要跳脫生死輪迴,所行持的就是戒、定、慧當中的戒學,這是聲聞相應的戒。
從這個上面再提升的話,就是「成就正受菩薩律儀」,菩薩不僅要解決自己的問題,還要幫助一切人解決問題。這裡所說的三士,跟前面《道炬論》說的內涵是一樣的。除了這個以外,還有其他不同的分類,但是內容大致都依照這個。像《俱舍論》是世親菩薩總攝小乘各派而作的,在小乘論典當中稱為「聰明論」,也同樣說到三士。這裡引用菩薩、祖師的多種論典,無非為說明一件事--世尊所講的一切教法,都可以總攝在三士道當中。

()業之差別有三:「律儀所攝業、不律儀所攝業、非律儀非不律儀所攝業」
     1.律儀所攝業有三種:別解脫律儀、靜慮律儀、無漏律儀
     2.不律儀所攝業有十二種1.屠羊。2.販鷄。3.販猪。4.四捕鳥。5.罝兔。6.盜賊。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7.魁膾。8.守獄。9.讒刺。10.斷獄。11.縛象。12.呪龍。
     3.非律儀非不律儀所攝業者:謂除三種律儀業及不律儀類業。所餘一切善不善無記業施性業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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